—— Where exceptions happen.

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

【读书笔记】自由意志与神经生物学


雅斯贝斯说过,“如果从事哲学思维的人不深入到科学里面去,没有对世界的明晰认识,那他始终是个瞎子。”(见他的《生存哲学》,p.9,ps,该书导言对科学与哲学的分工关系有一针见血的论述)但大多数哲学家依然在调制晦涩抽象与诗意感悟的鸡尾酒,科学知识——那些关于实在世界的现象性事实并不在哲学家或宏大或微妙的各种抽象范畴的描述兴趣中。相比之下,J.R.赛尔的哲学却有着理科般的清晰明快风格,并且将不同门类的科学知识以毫不生硬的方式引入他的哲学研究之中。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是他在巴黎所作的讲座记录,前55页是《自由意志与神经生物学》,后25页是《言语行为与权力》,时间有限,这篇读书笔记就先简单总结我比较熟悉的前半部分。

按赛尔的观点,自由意志是哲学的一个丑闻:它由来已久,却毫无进展。(我得说,按这个标准,哲学就是一个丑闻缠身的学科。)自由意志之所以构成一个哲学问题,是因为它和因果决定论构成了互不相容的矛盾,而后者是我们赖以理解世界的基本逻辑框架。

在我们最普通的日常观念里,我们都接受万事万物间存在先后承继彼此支配的因果关系。“万事有因”这种观念,哲学称之为“决定论”。但当你下一个决定时,你所体验到的恰恰是无法被外部决定的“自由”。你决定买某个品牌,你决定投给某个候选人,你决定去看电影还是看展览,...这些都是被强制给予的自由意志的经验。自由意志它无法被放弃,且无法用决定论取代。当你坐在饭店里拒绝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点菜,饭店不会因为“万事先定”的决定论给你送上理论上被决定了的晚餐。你要做出行动,你就必须先运用你的自由意志去做一个自由的决定。这个做决定的“自由瞬间”被赛尔称之为“间隔”,我理解所谓“间隔”其实也是“因果链条间的间隔”,在每个动机和行为之间,自由意志出现,而强制性的因果链条断裂。

显然自由意志的存在本身就成了问题,接受“自由意志”的存在,世界的因果有序性就遭遇挑战。反之亦然。这里赛尔敏锐的附带指出,虽然有人试图用在量子力学层次引入的非决定论宇宙观来解释自由意志。但是“认为我们的某些行为是自由的”和“认为这些行为是偶然的”完全不同,所以量子非决定论对于自由意志而言并无帮助。

赛尔接着将自由意志做出决定的过程还原到了神经科学层面,他指出意志的一个决定其实对应着神经层次中无数神经元的工作和神经信号的传递,当你决定要举起手,就有一个神经信号从大脑向下一路传递到手臂的运动神经元,于是肌肉收缩,你举起了手。接着赛尔问出了关键的问题:

“……问题如下,既然在我们作一个理智决定的情况中,在高级层次上有间隔的存在,那么我们如何在神经生物学的层次上表现这个间隔呢?”

赛尔在这里借用了希腊神话里帕里斯向三位女神送出代表最美丽女神的金苹果的故事来具体分析这个神经层次的间隔:
设令帕里斯开始思考的时刻为t1,而他下决定把金苹果给阿佛洛狄忒的时刻为t2,并规定在t1和t2之间没有出现其他的外部刺激。在t1时刻,帕里斯拥有全部信息,并基于这些信息他作出决定。从t1到t2他深思熟虑金苹果应该给谁的时间间隙,就是所谓的间隔。
于是我们得以精确的描述自由意志问题如下:
  • 假如t1时,帕里斯大脑的全部状态从因果关系上看足以决定他在t2时刻大脑的全部状态——那么他就不具有自由意志。
  • 假如从因果关系上,帕里斯大脑在t1时的状态不足以决定接下来一系列直到t2时脑的状态——那么他具有自由意志。
这分别对应两种截然不同的假设:
  • 假设⑴. 大脑的状态是充分的因果条件
  • 假设⑵. 大脑的状态不是充分的因果条件

在假设⑴的情况下,自由意志只是一种假象,在底层的神经生物学上,一系列神经生物学事件都从因果关系保证了下一个神经事件的发生,帕里斯体验到了他的自由意志,但在神经生物学层次上却没有真正的自由意志。赛尔称之为“神经生物学决定论”,并且大多数神经生物学家也认同这个解释。但赛尔提出一个进化论角度的辩驳,“对于高级的人类和动物而言,做出理智决定需要付出很大代价,因此从进化论的观点来看,如果理智决定仅是不起实际作用的假象,这就类似假设视觉或味觉在进化中没有起作用一样。”

虽然假设⑴简单严谨自足,但它毫不留情的剥夺了人类的自尊心,所以赛尔把更多精力用于讨论假设⑵如何成立。

在假设⑵为真的情况下,赛尔由易至难展开了他认为的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
  1. 意识对身体具有因果作用。
  2. 脑导致并支持一个有意识自我的存在。后者能作出理智的决定并将其付诸行动。
  3. 脑就是有意识的自我,在我们关注的间隔中,它作出决定,并在这些决定基础上行动,因此不管决定还是行为都不是充分的因果条件决定的。
在这里,赛尔实质上将间隔问题从脑推到了实现机制不明的“自我”之上(显然有违奥卡姆剃刀原则)。他自己也承认这只是制造了更多的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但他为自己较倾向假设⑵的立场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辩护:

“如果人们提出假设⑴是正确的,您能接受吗?”,这等价于问
“如果人们指出自由理智的决定是不存在的,那么您是否可以自由且理智地作出决定,是否要接受这种不存在的事实呢?”


简介结束,下面是我的一些批评:
赛尔所作的简单两分的假设⑴和假设⑵很可能都不是大脑复杂运作机制的真相。
回归常识,假设⑴所描述的“作为一种假象的自由意志或理智决定”其实是每个人都有体验的日常心理现象:各种刻板印象,固有立场,思维盲区难道不是一直在支配人们在大多数时候的“自由意志”?思维的自由是可能的,但在许多时候,它退化为一种假象,人一旦听任自己由习惯偏见所支配,也就等于完全由神经系统预设的因果关系来作出决定。
而假设⑵(即大脑不会被某一时刻的状态决定其后续时刻的状态)有一定的成立条件,在高层的认知层面是自省和反思。当思维活动以自身为省思对象的时候,这时将在底层的神经系统出现一个动态团聚而成的自反馈环路,动态团聚的典型特征是对初条件极度敏感。用动力系统的语言来说,在动态团聚的区域有很多共存的吸引子,它们的吸引盆的形状可能是某种分形。这就使得“自由”成为可能,即系统可以从截然不同的初始条件演化至一个确定的吸引子状态(作出决定),但随着自省过程在底层的不断迭代,微小的扰动就可以使演化轨迹脱离吸引子(改变决定)。自省式思索的功能可以看作由系统自发产生扰动以搜索合适的吸引盆,而何时达成决定,就需要大脑其他部分(意识?潜意识?欲望?)是否对此团聚所产生的输出满意。一个神经生物学的常识是,脑并非一个统一且一致的器官。脑是由许多不同构造不同功能的子系统所构成。所以自由意志是可能的,它是大脑不同部位紧密配合的整体结果,自由的大脑产生于无知的因果论的神经元群体之上。

在我看来,我们的思维未必自由,但可以自由。这里的选择本身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