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历史科学里面有科学,可它不是科学。就像woman不是man..历史科学只是历史学界对他们研究对象的爱称。
就像woman的a要弱读,不能中气十足的念做wo-man,
历史科学的科字的正确读法也该是轻声,念快了成历史学就正好。joke一下,哈哈
—— Where exceptions happen.
2004年6月19日星期六
历史科学和科学
2004年6月8日星期二
投票制度·集体非理性
民主的基石之一,投票制度,按照所有内行人的共识,简直就是集体非理性的来源。
这些“内行人”是指了解社会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的人,这个由阿罗在70年代开创的政治经济学分支关注投票制度的分析和设计,并给出了引人深思的结论。
基 于天赋人权,一个群体中的个体天生平等,都有权利参与群体事务,包括发表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意见。那么,当群体需要集中参差不同的个体意见时,投票成为了 最自然的选择,多数的意见似乎最好的代表了整个群体的理念。但最讽刺的事实在于,一切投票制度,包括最自然的少数服从多数,只会使群体的声音显得可笑且荒 诞。让我们考虑一个简单的例子:
首先,我们要承认一个理性的人不会做出一个循环评价(cyclic evaluation),也就是说,如果他认为A优于B,B优于C,那么他就会认为A优于C。更数学的说法是,偏好排序应该满足传递律。现在,设有三个总统候选人:布什,希拉里,拉登。
32%的选民认为,布什强于希拉里强于拉登
35%的选民认为,希拉里强于拉登强于布什
33%的选民认为,拉登强于布什强于希拉里
如 果每个选民只投一票给自己最喜欢的候选人,那么无疑布什得票32%, 拉登得票33%, 希拉里得票35%,就是说,集体的声音说,希拉里强于拉登强于布什,法国现行的选举制度正是如此,前两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布什被淘汰。可明明一共有 65%的选民认为布什强于希拉里,布什被希拉里淘汰岂不是很荒谬?
好,我们说,单票选最优制度不适合体现集体的意志。我们改进投票制度,要求每个选民不仅仅投出自己最喜欢的候选人,而要把所有候选人排一个序。然后再基于每个人的偏好排序计算出集体的偏好排序。这时,上面的例子里,集体的声音是这样:
65% 的人认为 布什强于希拉里,67%的人认为希拉里强于拉登,可是,还有68%的人认为拉登强于布什。对,我们看见这个群体做出了一个非理性的循环评价。布什比希拉里 好,希拉里比拉登好,拉登又比布什好。不论选谁,群体中的多数意见都会认为有一个更好的选择。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或者称作“真实多数制度”的投票,事实 上就这样剥夺了多数的判断力。
为了使投票的结果满足传递性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改进投票算法,例如,采用计权打分制,选民对三个候选人排序,排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然后计算分数,得出一个不会循环的优先顺序。用上面的例子,这时候,
布什得 32*3+35*1+33*2 = 96+35+66 = 197
希拉里得32*2+35*3+33*1 = 64+105+33 =202
拉登得 32*1+35*2+33*3 = 32+70+99 = 201
这次,布什老大终于名正言顺排在了最后。但这个制度并未满足无关候选者独立性的要求。而这在某种程度上问题更大。例如,原先有布什,希拉里,拉登,萨达姆四个候选人
60%的选民认为:布什强于萨达姆强于希拉里强于拉登
40%的选民认为:希拉里强于拉登强于布什强于萨达姆
权重分配4,3,2,1
布什得分:60*4+40*2= 240+80 = 320
萨达姆得分:60*3+40*1 = 180+40 = 220
希拉里得分: 60*2+40*4 = 120+160 = 280
拉登得分:60*1+40*3 = 60+120 = 180
此时布什当选,而且所有人都认为布什强于萨达姆(即萨是无关候选者),萨达姆退出选举应该不影响选举结果...于是布什干掉了萨达姆..情况离奇地改变了。此时
60%的选民认为:布什强于希拉里强于拉登
40%的选民认为:希拉里强于拉登强于布什
布什得分:60*3+40*1 = 180+40 = 220
希拉里得分:60*2+40*3 = 120+120 = 240
拉登得分:60*1+40*2 = 60+80 =140
希拉里战胜了布什获得了选举的胜利!而萨达姆存在的时候,布什却是理所当然的胜利者。
无关的候选者彻底影响了选举的结果。另外,希拉里的当选同时还违反了多数原则..但多数原则并不是好原则,如前所述,多数原则还会让我们的群体意见违背传递性。
那么,似乎找不到完美的投票制度了?是的。阿罗在他的《社会选择》一书里给出了有名的否定性定理。既满足传递性又满足中立性的完美投票制度是不存在的。
投 票给一个群体以控制自己命运的错觉。但这个群体事实上只会通过投票做出自相矛盾的决定。把权力简单的交给多数,信任多数就会有理性,是这一切糟糕制度的起 因,阿罗在70年代得出了一个明智的结论,但信仰民主意识形态的美国人依然把希望交给“真实多数原则”。昨天买来了《科学美国人》中文版第5期,其中有一 篇讨论投票制度的文章,讨论了投票制度的弊端,但依然鼓吹真实多数制度,即使他承认多数准则有可能带来混乱的循环评价,但是他不在乎..据说,如果投票人 都信仰某种统一的意识形态,那么就会避免循环评价,呵呵,意识形态果然是有用的工具,即使是对民主制度而言。讽刺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