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here exceptions happen.

2005年2月26日星期六

一种新的选举制度?

民主投票被普遍公认为较为公正的选举制度。但是,基于多数准则的投票
既无法解决阿罗否定性定理(参考本人blog的“投票制度·集体非理性”),
让选民直接投票选择候选人,也容易导致如下问题:

1.候选人直接贿选。
2.候选人通过向选民随意许诺间接“贿选”。
3.选民缺乏识人的眼光。
4.候选人的能力无从实证,无从检验。
....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权投票选举,但我也相信如果遵循权力分立的原则可以有更好的设计。
出于一个有建构模型本能的人的习惯,我设计这样一个新的选举制度:

1.投票人不直接选举候选人。他们有权投票选出一个“题目”。这个题目包括了
完成时限,评价标准等等。
2.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挑战,最佳者当选。
3.由独立团体(高级知识分子?哈哈)负责提供候选题目。

程序如下:
1. 负责出题的专家团先公布题目列表,所有都是公开的。
2. 人民群众参考国家大势所趋,投票选出一个心目中能人需要通过的测试。
3. 能人们毛遂自荐参加测试...

这是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情况

这个制度下,投票者和当选者利益脱钩,不能发生贿选。
而且当选者的能力接受了公开的检验。十分符合我这个科学青年的心意。
最后,通过测试是古代神话中英雄都必须完成的壮举。^_^

ps. 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想象乌托邦是快乐的事情,
必然比在乌托邦里想象不完美要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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